通知公告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 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 |
发表日期:2019-10-29 浏览次数: |
为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精琢成器,砺志行远”学校精神,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技并修,根据《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评审暂行办法》和《山东省中职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中职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优秀。 二、在符合基本条件前提下,申请人还应满足以下具体条件 (一)年级要求:全日制二年级及以上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 (二)成绩表现等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前5%(含5%)的学生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位于年级同一专业排名未进入5%,但达到前30%(含30%)且在道德风尚、专业技能、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特别突出的,可以申请中职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未进入30%的,不具备申请资格。 注:“表现特别突出”主要是指: 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等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2.在专业技能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国技能大赛、世界技能大赛或同等水平国际和全国性赛项中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奖励;以上赛项省级选拔赛获得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4.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及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体育专业学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的主力队员。 5.在重要艺术展演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非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艺术类专业学生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或同等水平全国性比赛及国际性比赛,获得三等奖及以上或前三名奖励,以上展演(比赛)省级遴选获得二等奖及以上或前二名奖励。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 6.获省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杰出青年、五四奖章等个人表彰或荣誉称号。 7.参加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优秀作品展示展演的个人或集体项目主要创作人员。 8.在创业等其他方面有优异表现的。 三、评审程序及过程 (一)通过学校网站或班级QQ群等向师生及家长宣传国家奖学金政策; (二)学校成立校级、专业部、班级三级评审小组。各评审小组成员要具有代表性,班级评审小组学生代表不少于本班人数的10%; (三)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 (四)组织评审过程: 1.班级评审 班主任组织对提出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材料整理并进行民主评议,评议结束后,将评议结果及材料一同上报专业部评审小组。 2.专业部评审 专业部主任在收齐本部各班上报材料后,组织本部评审小组成员对班级上报材料进行核实,对申请学生展开评审,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汇总连同学生材料上报学校评审小组。 3.校级评审 校级评审小组收到专业部评审小组上交材料后,召集评审小组所有成员进行评审,认真复核,会同教务处、学管处对学生的材料进行鉴定,最终评审出符合国家奖学金条件要求的品学兼优、具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五)评审结果公示 校级评审结束后,在校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上报(报送内容) 1.我校的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纸质版与电子版)。 中职国家奖学金评审报告包括评审依据、评审程序、公示情况和评审结果等基本情况。 2.申请学生的《 —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和电子版)。 3.《 —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评审名单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 汇总表中的名单次序与《 — 学年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次序要对应一致。 四、奖学金发放 待上级资金到位后,按上级发放要求及时发给获奖学生。 五、本细则由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国家奖学金评审小组负责解释。 本细则自2019年9月20日执行
主题词:学校 国家 奖学金 评审 办法 淄博机电工程学校办公室 2019年10月8日 校对:黄关国 共印28份 |